华城商业广场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就车位使用、车辆停放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鑫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商业管理部
乙方:
二、车场概况
车场名称:创鑫华城商业广场地上停车场
乙方使用的车位类型:租用
乙方租用车位坐落位置:停车场车位号为 号
三、车位使用时间
车位使用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服务内容及标准
1、甲方对乙方车辆的出入、行驶、停放进行指导服务。出入登记,车场内限速行驶、统一有序停放。
2、保障车场内交通设施设备完好,标线、标牌清楚,设施稳固。
3、甲方负责车场保洁,车场内设施设备整洁,路面无明显杂物。
4、甲方负责车场巡视。定时定点按规定路线巡视,并做好记录。
5、甲方为乙方建立车辆及收费档案。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整个车场行使管理权。
2、按照服务内容及标准为乙方提供服务。
3、为乙方办理保险理赔出具证明。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车辆享有顺利的驶入、驶出、停放的权利。
2、乙方享有车场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3、乙方必须遵守停车场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停车场方便、安全的使用。
4、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交纳停车费用。
5、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七、服务费用(不含车辆的各种保险)
1、费用支出:人员工资、福利等,办公用品、能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2、费用标准:车辆停放费为 元/车位/月,每半年缴纳一次。
3、停车服务费标准按政府政策执行,随政府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4、车位使用原则为先交费后使用原则。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按照协议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使用期满或经甲方催交仍不交纳的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协议,甲方不再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停车手续,乙方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停车要求。
5、乙方将停车卡借予他人或丢失未能立即告知甲方并进行补办,导致乙方或其它方的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未按照停车场车辆管理规定执行的,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不为车场停放的车辆办理各种保险,乙方必须为自己的车辆办理保险。
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十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处理。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按期缴纳费用。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邯郸市鑫佳物业商业管理部 乙方:(业主或承租人)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停车场租赁协议
甲方:杭州银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萧山湖滨楼大酒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停车场停放车辆一事,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方将位于萧山区湘湖景区湖滨楼大酒店旁的经营性停车场场地及设施提供给乙方使用。
- 停车场场地使用时间:每天下午17:30--次日8:30。
注:
-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如中午需停,双方提前沟通。
- 白天其他时段大量停放,双方协商。
- 费用支付:
1、一次性支付。
2、包年人民币一万元整。
四、合同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规对停车场地的车辆进行管理(严禁非乙方车辆进入停放),乙方须予配合。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车场地内设施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或赔偿。如乙方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并违规不予改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方为乙方提供停车场地的使用管理服务,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须遵守甲方车场的管理制度、听从指挥。
3、甲方负责车场场地及设施的安装、维护、保养,保证场地的正常使用功能。
4、乙方有权按协议规定合理使用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甲方有权监督乙方。
5、乙方停放车辆如在甲方停车场发生意外事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拥有该使用场地的合法使用权,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周期内正常使用。
七、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即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土地租赁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村集体士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达成以下协议:
- 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村集体所属土地约_ ㎡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租界地址: ,乙方租用该土地的用途为用作临时停车场。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力法
1、租赁期限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用该土地的面积、金额:该士地面积为 平方米,月租金为 元/平方米(含税),合同期总租金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按月支付方式,由乙方于每月20日前支付租金给甲方。付款前甲方应提供税率为 %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再将该土地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3、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影响乙方对该土地的使用权。
4、租赁期限内,除政府征收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缩短租赁期限,否则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在土地交付使用时,甲方根据项目所需可将土地进行设计和修改使用;待租赁期到期后,甲方将对土地进行原貌恢复。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内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使用。
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4、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5、在租赁期内,若政府需征用该土地,因征用产生的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表物赔偿归乙方所有,征用后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 2018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中庚青年广场
XXXXX停车场车位租赁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就车位使用、车辆停放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二、车场概况
车场名称:创鑫华城商业广场地上停车场
乙方使用的车位类型:租用
乙方租用车位坐落位置:停车场车位号为 号
三、车位使用时间
车位使用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服务内容及标准
1、甲方对乙方车辆的出入、行驶、停放进行指导服务。出入登记,车场内限速行驶、统一有序停放。
2、保障车场内交通设施设备完好,标线、标牌清楚,设施稳固。
3、甲方负责车场保洁,车场内设施设备整洁,路面无明显杂物。
4、甲方负责车场巡视。定时定点按规定路线巡视,并做好记录。
5、甲方为乙方建立车辆及收费档案。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整个车场行使管理权。
2、按照服务内容及标准为乙方提供服务。
3、为乙方办理保险理赔出具证明。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车辆享有顺利的驶入、驶出、停放的权利。
2、乙方享有车场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3、乙方必须遵守停车场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停车场方便、安全的使用。
4、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交纳停车费用。
5、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
七、服务费用(不含车辆的各种保险)
1、费用支出:人员工资、福利等,办公用品、能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2、费用标准:车辆停放费为 元/车位/月,每半年缴纳一次。
3、停车服务费标准按政府政策执行,随政府政策的调整而调整。
4、车位使用原则为先交费后使用原则。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按照协议的约定交纳相关费用,使用期满或经甲方催交仍不交纳的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协议,甲方不再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停车手续,乙方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停车要求。
5、乙方将停车卡借予他人或丢失未能立即告知甲方并进行补办,导致乙方或其它方的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未按照停车场车辆管理规定执行的,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不为车场停放的车辆办理各种保险,乙方必须为自己的车辆办理保险。
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十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处理。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按期缴纳费用。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停车场租赁协议书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车衣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带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合理分配车管员,按照各防火区域划定负责人,并同时负责车衣租赁及回收工作。
4、对于临时泊车、长时间停车采用不同区域分隔,便于识别管理。并同时设计租赁车卡,在车卡背面注明相关事项,如:收费标准、车辆基本信息,尽量避免事后纠纷。并且停车场应配置显著的车衣收费标准。
5、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并当面套好车衣,做好现场记录后由车主签字确认,进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6、车衣租赁实施刷卡消磁制度。领取车衣时,进行刷卡。离开停车场时,再进行刷卡,确保车衣不丢失,与此同时,也可以统计停车时间,计算消费金额。
7、对于长期停车并不交车衣使用费的车辆,停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车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二、车场车衣管理规定及租赁协议
对于车衣租赁过程中,停车场管理中心应与车主同时签定《停车场车衣管理规定承诺书》和[二]停车场车衣租赁协议书,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停车场车衣管理规定承诺书
1、凡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之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秩序。
2、车辆入场时,驾驶员须按规定自觉出示车衣租赁卡,并由闸机辨认,时租车辆须由闸机弹取出时租车票,待栏杆抬起后,方可入场停放。
3、入场之机动车应确保清洁卫生。凡脏污、泥泞之机动车,本停车场有权禁止其入内及停放使用车衣的权力。
4、入场停放并使用车衣的任何机动车辆,应按停车卡或车管员指定之区域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5、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
6、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带入车场。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若发现所租赁车衣遗失和损坏,管理人员有权利进行询问和调查。
8、停车场之车衣只供机动车辆泊车后罩车之用,其他超过罩车以外的任何行为及任何形式的功能改变都将视为非法。
9、车衣租赁卡为一车一卡制,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租赁卡。如事件、行为带有刑事性质,将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0、所有车辆使用车衣均应按照本停车场现时有效之收费标准缴费。
11、如遇车衣租赁卡遗失,依下列方式处理:车衣租赁卡遗失立即向门岗车管员申报由车管员按规定程序处理;车主先向门岗车管员申报登记,再到航站楼管理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12、本停车场保留修改、增删本管理规定中任何或全部条款以及制订新的管理规定的权利,经修订的管理规定一经发布,即告生效,并对所有停放的任何机动车辆及使用人具有约束力。同时,旧的管理规定即告失效。
本人/本公司清楚了解上述管理规定之条文,并自愿接受此条文之约束,在签定此承诺书后,正式生效。
申报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停车场车衣租赁协议书
本人/公司欲从 月 日 时起,租赁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停车场车位*****,并使用车衣至 月 日 时。本人/公司之车辆资料如下:
车主姓名:
车 型:
车牌号码:
联系电话:
出租人签名(盖章):
租赁人签名(盖章):
租赁日期: 年 月 日
三、车衣租赁卡办理
停车场的出入口匀使用车衣租赁卡。该车衣租赁卡采用ic卡智能系统。有停车使用车衣需求的业主/租户首先到服务中心填写车辆申请,按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由停车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技术要求将车以租赁卡输入停车场通行指令,此时业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务。车衣租赁卡是进入停车场自动刷卡,出停车场时读卡交费。租赁车衣按每个小时xx元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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