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行区安全合同(精选3篇)

轨行区安全合同(精选3篇)

轨行区安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临时轨道运输期间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及时批复乙方的《________申请书》。

  2.甲方轨道车司机在乙方作业区段应缓慢行驶,在距作业人员__米外看到黄色闪光灯,应鸣笛放慢正常车速,必要时停止行车。

  3.对于乙方的违反安全防护、行车办法及其他一切违章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和责令其整改,并将违章行为报项目公司进行处罚。

  二、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未经甲方批准,不得进入轨行区或车站施工,不得向区间、车站开行列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经甲方批准进入轨行区或车站施工或开行列车时,必须严格遵照执行__号线项目公司发布的《__轨道交通12号线轨道沿线施工安全作业规定》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凡因违反该规定所发生的行车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期间所用的一切安全防护标志、安全用品、通讯工具等必须符合要求,并经常检查或检验,确保其安全防护性能及使用正常。

  4.车站的隧道口、通风口、电梯口、出入口等,在轨道铺设后,由乙方负责排专人看守,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轨行区内。凡因看守不力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5.施工期间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凡因不听从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警告、劝阻、制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三、补充事项:

  1.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标准配齐劳保用品,佩戴胸卡,统一穿着具有反光效果的防护服。

  2.乙方在铺轨范围内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施工调度计划进行,不得超区间跨线路或跨时域施工,撤出区间施工的人数和工机具,必须与进入区间的相同。如有变化,必须注明存留物品的原因、数量,且存留物品严禁侵限。乙方因违反施工安全规定造成的人身事故,因物品、工机具等摆放侵限,造成的经济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轨行区施工应设专人防护,防护员应携带信号灯、口哨、电台、穿反光服等必要的防护用品。信号灯视情况使用黄色灯和红色灯;配足电台:用于防护时防护员之间和防护员与被防护的施工人员之间进行联络;口笛或口哨:防护员用来警示被防护的施工人员,注意列车;防护人员发现前方有轨道车,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止作业,所有人员及机具物品不得侵限(__号线机车车辆限界),由此造成的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且应及时保证轨道车通过乙方作业区段。

  4.乙方施工防护员按照前日提报的施工计划在施工地点__米处使用红黄灯设置防护,遇曲线地段可适当延长防护距离至__米,必须在线路两端进行防护,如施工影响邻线行车则必须对邻线也进行防护。具体防护措施按照轨行区管理办法执行。

  5.隧道内严禁烟火,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6.由于甲方运输车辆运行时间较长,运输材料主要为商品砼,为了使不耽误车辆运行时间,甲方轨道车停车等待乙方撤除防护的时间,不得超过__分钟。

  7.乙方作业人员严禁在线路上行走、坐卧、作业时严禁在轨道上使用小台车及手推小平车等动车。

  8.乙方施工所用临时电缆必须从钢轨下侧通过,电缆不得侵限,作业中留有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净,确保文明施工。

  9.乙方施工时要注意整体道床及钢轨扣件的成品保护,并保证甲方线路设备完整。由于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成品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装卸料时必须设防护,保证交通和行人安全。高处作业必须设好临时防护,严禁落物伤人。

  11.进场施工须带好进场施工许可单备查。

  12.乙方在签订安全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__万元。若乙方未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未受到安全事故经济处罚及其他因安全责任违约产生的款项,则在施工完毕后及时退还。

  四、其它事项:

  其它相关事宜严格按照《__轨道交通__线轨道沿线施工安全作业暂行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项目公司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未尽事宜或有争议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轨行区安全合同 篇2

  项目名称: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计划时间:

  年 月 日

  发承包工程安全合同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遏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经发承包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安全合同书,并遵守合同书条款,严肃认真地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一、发承包双方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及反事故措施;

  2、双方必须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遵守现场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搞好各自区域的安全文明生产,保护好公共安全设施;

  4、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相互监督作业人员行为,发生违章作业及时制止;

  5、发生事故,要尽力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6、由于一方责任发生事故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对方经济补偿,并按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发包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相关规定;

  2、监督承包方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前必须进过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现场,考试成绩和体检汇总表由发包方安监部门存档;

  3、工作前对承包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可能引起电力生产设备停电、停运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必须事先要求委派方制定安全措施,报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5、保证生产现场公用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使用;

  6、监督承包方工作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用具;

  7、发包方应组织承包方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例会,应及时向承包方传达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8、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者依据本公司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三、承包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遵守生产现场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主动接受发包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2、工作前组织承包方工作人员学习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并组织安全考试,考试试卷存档;

  3、根据中电投用工要求,承包方应派工作人员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胜任所承担工作的人员。

  4、开始工作前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其掌握安全技术措施;

  5、参加发包方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大检查,认真执行会议决议;

  6、发生人身和生产事故,及时报告发包方安监部门,主动接受和配合事故调查;

  7、工作前发包方交纳安全文明生产保证金20__.00元,作为安全文明生产的保证金,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违章,按情节轻重情况扣除安全文明生产保证金。

  四、事故考核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1)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所造成的事故;

  (2)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

  (3)使用存在隐患的工器具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后所造成的事故;

  (4)在生活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

  2、工作期间,由于违反规定发生的安全事故,除按相关法律处罚外,扣除一定数量的安全文明学习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安全文明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安全文明保证金的50%,发生轻伤、违章、违纪现象,按有关规定考核。

  五、其它

  1、本安全合同书在承包方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前签订。

  2、发包方安监部门为履行安全合同的代表。

  六、 安全合同应补充的条款

  发包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承包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轨行区安全合同 篇3

  甲方:( )

  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建立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鄂安监[20__]6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安全检查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要求建立专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聘请不少于2名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对本企业生产作业场所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2、本企业被安监部门确定为红色监管等级或具有较高危险性反应工艺的,聘请专家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确定为橙色监管等级的,聘请专家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全年不少于二次。

  3、对本企业的工艺危险性、危险源点、安全设备设施等基本情况应如实告知专家,为专家提供必要的条件,并主动配合专家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专家按计划按要求实施检查。

  4、对专家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制定整改计划、抓紧整改。对异常危险危及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实施停产整改。

  5、建立专家安全检查档案台帐和事故隐患整改档案台帐,详细记录每次安全检查情况及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6、给付专家安全检查费用   元/次。

  二、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权利和责任

  1、专家应符合有关资历要求和知识要求,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检查中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对检查结果和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负责。

  2、受甲方委托,定期对其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把《化工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主要内容》作为重点,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确保经检查、整改和复查,企业的总体布局、应急救援、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等重要设施及仓库、储罐区等重要场所部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向企业交底,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通报当地安监局。检查结束后,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4、针对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复查情况应如实记录并由企业存档。

  三、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如有违反,由当地安监局按有关规定查处。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报当地安监局。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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