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合同书
项目名称:XX园一期样板间、泛会所室内精装设计
建设单位:XX公司
项目编号: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会所室内精装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建筑装饰工程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本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 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具体见施工图)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并已签署时间在后者为准)
- 本合同书
- 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
- 设计任务书
- 双方往来函件及相关签认文件
第四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
- 项目名称:一期样板间、泛会所室内精装设计
- 工程地点:孔子大道99号,诚园
- 设计范围:
11#楼D3下跃户型、B2平层户型、B2上跃户型样板房,
16#楼一层泛会所。
工程范围内硬装及软装精装修设计(软装精装修设计只提供概念方案)
- 设计要求:由甲方提供图纸及相关资料给乙方,乙方根据其特点提供概念方案供甲方进行选择,甲方也可根据本合同情况以委托书形式另出设计要求。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1 |
建筑平面图,立面图 (电子文件) |
1 |
最新图纸 |
概念方案设计开始之前 |
2 |
概念方案设计确认函 |
1 |
盖章签字 |
概念方案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 |
3 |
深化方案设计确认函 |
1 |
盖章签字 |
深化方案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 |
4 |
施工图设计确认函 |
1 |
盖章签字 |
施工图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 |
备注 |
如果设计顺利通过评审,会议纪要视为等同设计确认函 |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本合同项下设计范围及定位详见合同附件一,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具体如下:
- 概念方案设计
设计成果:
- 平面优化布置图
- 方案构思意向图片
- 深化方案设计
设计成果:
- 平面布置图
- 天花布置图
- 地面布置图
- 立面索引图
- 主要空间立面图
- 主要空间效果图
- 施工图设计
设计成果:
- 施工图说明
- 平面布置图
- 天花布置图
- 地面布置图
- 墙体尺寸图
- 立面索引图
- 所有立面图
- 所有细部节点大样图
- 门表详图
- 插座布置图
- 开关连线图
- 材料供应商资料表及主要装修材料样板
- 整体软装概念参考图片若干
- 强电平面图、系统图
- 弱电平面图、系统图
- 给排水平面图、系统图
- 设计成果形式及数量
- 概念方案:平面优化及概念图册4份,电子版光盘1套。
- 深化方案:A3图册4份,电子版光盘1套,主要材料样板1份。
- 施工图: 施工蓝图8份(盖施工图章),电子版光盘1套,不含竣工图出图工作。
- 软装概念方案设计:提供软装概念设计A3图册3份。
- 除本合同内明确设计成果打印份数外的打印要求,由甲方承担其费用(乙方提供有效相应票据)。
- 设计进度及时间节点
- 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文件的时间进度见本合同附件二,每个设计阶段均以工作日时间计算。
- 每个设计阶段需甲方确认后(以书面确认函为准)方可进行下一阶段设计。
第七条 施工期间现场配合要求
一、现场服务:
-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需配合参加方案会审,二次汇报,并提供现场图纸交底一次,施工过程现场服务六次。
- 乙方到达项目所在地之外的地区进行与合同项目有关的设计服务所产生的各种差旅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有效相应票据)。
- 项目跟进:
-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招标前的设计交底答疑;
- 提供现场工程重要阶段(如定位放样、各专业陪同配套公司设施放样等)监督服务;
- 参加工程完工后的竣工验收,并提供工程修正报告供甲方进行整改工作用。
第八条 设计收费
本次合同项目的设计费单价:
本次合同项目的设计费单价, 360 元/㎡,
精装修室内设计面积: 1335 ㎡,
合计设计费为人民币: 叁拾肆万柒仟元整 (¥ 347000.00 元 )。
设计面积计算方法:
建筑轴线面积为精装修的设计面积,凸窗、阳台面积均算一半,内阳台算全面积,露台(无顶视为露台)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入户花园及车库算全面积,挑空层算一半;建筑层高超过4.5米的设计区域,设计面积按1.5倍计算。
注:(1)在乙方深化设计成果得到甲方确认后,若发生重大设计变更(不包括由于乙方设计失误而发生的变更),如设计风格发生更改、建筑结构发生50%以上更改、原定设计造价标准发生50%以上的上浮或下调更改,则乙方有权利要求另行增加设计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如项目规划调整或设计风格变动等须追加设计费用,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 付款方式
-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历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计人民币104100.00元作为预付款;
- 概念方案设计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七日历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计人民币69400.00元;
- 深化方案设计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七日历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计人民币69400.00 元;
- 施工图设计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七日历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
计人民币69400.00 元;
- 工程竣工后三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的10%,计人民币34700.00 元,余款结清。
说明:(1)各阶段图纸需经甲方签字确认及审批后方可作为办理支付费用及结算依据;
(2)乙方请款时:提供当期设计发票,若延期提供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3)若因工程分期施工造成图纸分批交付,则自“2.”项起按所交付成果占该项总工作量的相应比例支付;
(4)乙方需收到甲方支付当期设计费之后,方可进行后续设计工作。
第十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 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 甲方未及时给付上一阶段设计费时,乙方有权顺延下一阶段设计成果的提交期限。
- 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做出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以便乙方按设计进度完成相关工作。
- 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已确认的设计成果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用(计费标准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执行)。
- 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户型优化方案汇报、硬软装设计现场配合前,应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邀请函,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 甲方无正常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在合同预付款基础上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 甲方必须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等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对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甲方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 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 乙方所提供的所有图纸均需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若因违反规范要求需进行设计修改的,乙方应无条件整改,并不再向甲方另行收费。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及时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向施工方做设计交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 在合同生效期间,乙方无正常理由(不可抗力除外)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已完成的设计成果的所有权(包括其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
- 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 甲方提出修改局部的细节设计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修改的,乙方应及时修改原图纸并出具新的修改图纸;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延迟交付图纸,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更新的设计进度表,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否则将以乙方最后书面提交的设计进度表为本合同约定的设计修正时间。
- 提供工程范围内材料样板及供应商信息。
第十二条 各设计阶段文件的确认
-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甲方出具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自收到上述书面文件后,方可进行后续设计工作,若无书面文件,则乙方可暂停后续设计工作。
- 各设计阶段发生整体修改或者重新设计,按以下办法处理:(a)概念方案设计阶段,甲方出具书面盖章工作联系函明确修改范围及要求后,乙方负责整体修改一次方案;(b)深化方案效果图确定后(以书面设计阶段确认函为准),各阶段方案修改不再绘制效果图。(c)深化方案设计阶段至施工图设计阶段,若需要一次以上的整体修改,甲方须出具书面工作联系函明确修改范围及要求,乙方需另行加收设计费用,具体费用需双方协商并签订附属协议。(d)在上两条(b) (c)的基础上,如因各类不可抗力因素,方案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双方可在按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用基础上协商终止设计合同。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
乙方履行本合同形成的全部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所有。
甲、乙双方应对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及相关附件、设计成果及相关技术经济资料的著作权进行保护。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常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
-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支付费用逾期超过5个日历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 在甲方上一阶段设计费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应按双方协定的时间进度计划(附件二)提交设计成果,每逾期一个工作日,应承担应收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除经乙方设计采取补救措施外,乙方向甲方偿付不超过相应区域设计费的20%。
-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 其他
- 甲方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 如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或要求增加设计内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
-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 本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市XX大厦B座9楼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从生效之日起算满叁年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在贰年期内,如甲乙双方均按时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 本合同所约定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合同书。否则,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 如甲方因销售周期调整、或本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或出现停建、缓建等其它原因,甲方可提前15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服务或解除合同。
- 暂停服务期间,乙方停止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甲方按已完成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用,停止设计部分工作相关费用甲方不需支付。如甲方需乙方重新启动设计服务工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 如甲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已完成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用。
委托方(甲方): |
承接方(乙方): XX有限公司 |
(盖章) |
(盖章)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银行帐号: |
日 期: |
日 期: |
合同编号:
室内装修设计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下,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规划设计合同。本合同内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使用性质:
二、 设计程序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设计面积为: 平米,设计费单价为: 元每平米,设计费总价为 元,(大写: 元整)。此费用不含差旅费,竣工图绘制;
- 设计费支付方式;
1)设计协议签订后次日,即由甲方支付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30%,即
RMB 元(大写: );
2)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后,支付效果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50%,RMB 元(大写: )整,并交付甲方4张重点区域效果图(效果图如增加一张效果图按 /张);
3)在甲方确认效果图后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15%,RMB __________元整;(大写: ),画施工图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立、剖面图等;
4)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总设计费的 5% 元,RMB 元整(大写: );
3、非归属乙方设计的专业施工图,诸如:建筑结构、消防等专业设计,由乙方提供使用配置标准,并由甲方委派专业设计部门设计。
4、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第一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内容:
1、设计周期:
本次设计预计历时【42个工作日】 ,自收到第一笔设计款之日起算。
平面图设计【7个工作日】提交,确认后进行下一程序;
效果图制作【10个工作日】提交,确认后进行下一程序;
施工图制作【25个工作日】提交。
以上所列标准工作时间,不包含各设计阶段与甲方汇报及甲方内部审核批准设计成果 所需要时间,具体工作时长应以双方商务合同确定时间为准.
第二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项目概况 |
1 |
了解项目名称,地点,规划,周边环境,车流分析,设计定位等) |
2 |
条件图: |
1 |
平面图,结构图(梁尺寸),建筑图(平立剖)水暖机电图,门窗图,建筑效果图等 注:以上图均需提供电子版 |
注:以上一切资料以现场最终实施版完全相符为准.如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的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项目原始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备注 |
1 |
平面图 |
1 |
7 个工作日内 |
pdf或jpg |
2 |
效果图 |
1 |
10个工作日内 |
pdf或jpg |
3 |
施工图 |
1 |
25个工作日内 |
dwg、jpg或pdf |
以上装饰设计图则经甲方确认后用于后期施工之依据,但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设计师同意做出更合理的调整和修改。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和设计资料进行各阶段的室内装修设计;
2、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
3、向甲方提供规划设计方案(ppt、pdf或jpg格式)、施工图集(dwg、jpg或pdf格式);
4、在施工进行前,甲乙双方和施工方三方共同对图纸进行施工前的设计意图交底和交接工作。整个项目派出专业设计师赴现场两次,对施工中出现的和设计相关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协助解决问题;
5、乙方提供服务的设计专业人员,应当从事本行业设计工作年限满3年,主要负责人员应当在设计行业工作满5年。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规划设计所必需的项目基础资料、现状图纸等;如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规划设计相关基础资料造成或乙方不能在约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设计,甲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正确性负责;
2、为保障设计质量,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设计工作;
3、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资料图纸、数据、专利技术等成果,但应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设计人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方案、资料图纸、数据、专利技术等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4、所有方案、图纸均需由甲乙双方进行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之操作。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审阅乙方图纸,认可后应在认可文件上签证或邮件方式确认。如甲方在收到乙方图纸后三日内不做任何答复即视为认可设计。如有其他事情,需要通知乙方以调整工作时间;
5、甲方应在乙方提供设计规划方案、效果图、施工白图,及时确定图纸,如因修改方案所导致的设计周期不计算在本协议规定设计周期内,具体修改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在任何一个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文件经甲方确认之后,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即甲方要求已经确认后的设计风格及功能、面积范围进行修改设计的情况),须书面通知乙方,若增加工作量大于10%,甲方需支付超额设计服务费,乙方在接通知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返工费用预算,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本项目设计相关工作的,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乙方不退换定金,且甲方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甲方应按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以保证乙方顺利开展工作,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数额付款,由此造成的时间等其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当地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2、工程设计期间,如因非乙方因素而造成的设计工作暂时停工或部分停工,甲方均须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乙方停止设计工作,双方应另行协商决定;
3、工程设计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延误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
4、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将有权在发出催款通知的3日后停止对甲方的一切服务,并有权向甲方追讨全部已完成设计部分的设计费用,以及因此给乙方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天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各方解除合同前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a、甲方未按约定履行工作职责,在限定期限内仍未整改的;
b、甲方因自身工作失误给乙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c、甲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指导业务转委托的。
第十条 合同时效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签字并在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后生效;
2、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
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议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邮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附图:设计区域面积图纸(签字)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项目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兹就甲方 室内设计项目,双方本着共同友好合作态度,就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及设计说明: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设计内容及深度: 户型室内设计(套内面积 平方米) 施工图深度
注:设计范围包括露台面积,套内面积指设计范围之户型内墙身及以内的面积,包括结构及管道的范围。
1.4其他设计要求:参照甲方设计任务书
第二条 乙方应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及依据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
2.2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2.3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划、设计规定;
2.4甲方提交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5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6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1.1甲方委派 负责本项目之一切设计批核事宜,如甲方日后需要更改人选,甲方必须书面通知乙方。
3.1.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室内设计任务书以作为乙方的设计依据。
3.1.3甲方负责将设计文件及时送交相关部门报审。
3.1.3按合同所约定的付费阶段和形式支付设计费。
3.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2.1乙方委派 作为本合同项下设计项目负责人,并于本合同生效后的二日内将参加本项目服务工作的专案组成员名单报送甲方,得到甲方认可后备案。乙方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内需要更换相关人员,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
3.2.2此合同包括乙方派遣代表出席 次甲方会议的差旅费用,每次会议以甲方书面确定为准。
注:该 次差旅费人工费均包含在总设计费中,若超出部分,则按附件-差旅要求收费
3.2.3乙方分阶段按期提交设计成果,不得跨越或跳过。
3.2.4乙方应负责对每阶段的设计成果进行汇报,介绍其设计理念。
3.2.5乙方按合同规定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确保设计成果的质量和符合甲方设计指标的要求。
3.2.6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根据甲方意见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和修改。
3.2.7乙方应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和补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3.2.8如因乙方的失误而造成设计修改,乙方将不另行收取费用。
3.2.9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项目所在地市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3.2.10乙方根据现行的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规模、复杂性、计划和其他性质的要求及标准提供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
3.2.11因乙方单方面疏忽行为或过失,其提供的服务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或商标,而对甲方造成直接的损害,损失或审判,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和由其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将对甲方进行赔偿。
第四条:乙方工作阶段及内容
4.1设计要求:设计风格按甲方书面要求,由乙方提议,不受限制,最后由甲方认可。
4.2设计内容:以上项目之室内设计,包括:
4.2.1概念方案设计:
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建筑图纸及其它资料,按设计师的概念提供平面优化建议、功能布局及家俱布置等给甲方审阅;并包括一些风格定位意念图片、主要饰面材料图片及家具图片等等。
4.2.2深化方案设计:
乙方在获得甲方同意及认可概念方案设计成果后,在其基础上提供深化方案设计,包括平面图、吊顶图、主要立面图,及主要饰面材料、厨卫设施、活动家俱、装饰灯具等,供甲方审阅;并包括但不限于主要空间及重要节点的手绘(或电脑)彩色效果图( 户型不少于6张)。
效果图至少包括以下几个空间:客厅(两张、其中一张涵盖开放式厨房区域)、餐厅、主卧室、主卫、入口玄关
4.2.3施工图设计:
乙方在获得甲方同意及认可深化方案设计成果后,在其基础上提供完整招标施工图,包括一般需要的施工细部节点详图及相关图纸,即地坪、墙面(包括开关插座布置)、天花、固定家俱等的细部设计文件,并包括饰面材料,活动家俱、装饰灯俱图表、窗帘块毯选型、卫生间洁具选型、五金配件选型、厨房厨柜电器的选型、材料样板 (不少于两份)及说明。
4.2.4施工配合:
包括与中标之承包商进行施工前图纸交底,协助甲方评估挑选家俱厂商,列出交货期较长的项目清单请甲方提早订购,施工期间到工地现场,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协助甲方审定施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或代替材料的样板,确保施工后成果与设计相符。
4.2.5审批承包商呈递的、属于室内设计范围内的项目有相关的文件(详细施工图、产品数据等等),以保证他们符合设计意念。
4.2.6装饰品设计及现场配置:
依据甲方对成本控制的要求,对美术品及主要软装潢饰品的设计及配置作出估算,其中包括挂画、雕塑品、餐具、床上及厨卫用品、以及其它生活摆设等物品(活动家具、灯具、地毯、窗帘除外)。乙方委派专业设计师到现场摆放,而甲方则有义务确保场地妥当以进行摆设工作,并提供现场协助和配合。如甲方未能及时妥善安排场地至乙方进行摆设工作,乙方有权拒绝进场。
(以上装饰品设计经甲方设计部确认后进行采购,软装采购合同另行签订)
4.3 于概念及深化方案阶段,乙方分别提供方案汇报图册两本(含光盘),施工图阶段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施工图一式八份及光盘一份﹞,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4.4 出图时间表如下:
|
至 周 (设计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计) |
|
至 周 (概念方案经甲方确认之日起计) |
|
至 周 (深化方案经甲方确认之日起计) |
|
至 周 |
第五条:合同价款
5.1 总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正﹝ 元﹞,设计费分配如下:
户型 (套内面积 平方米) 人民币 元
合共 人民币 元
注:
1、以上各设计范围部分如最后工程面积跟这合同标明的面积有所变化,面积 增减在百分之五以内设计费不作调整;超过百分之五的以外部份则按比例 加减计算。
2、上述费用已包含乙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费及 次至项目地的差旅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甲方将按设计工作分段的方式计算缴款予乙方:
第一期 于合同签订后设计费定金 20%
第二期 完成概念方案设计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20%
第三期 完成深化方案设计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30%
第四期 完成主要招标施工图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20%
第五期 完成施工配合及软装布置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 10%
共 100%
6.2甲方以人民币支付乙方设计费,设计费以支票形式寄予乙方,或汇入乙方人民币账户内,乙方的开户银行为:
公司名称: 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6.3不包入设计费内的项目:
6.3.1其它专业顾问的工作范围,包括 当地建筑设计院、结构工程、机电工程(包括强电、弱电、给排水、通风、暖风及消防等)、园林设计、特殊灯光、音响视听设计、物料测量及工程质量监督;但乙方有义务与相关专业进行协调
6.3.2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送审、报建及图纸盖章手续及费用;
6.3.3招标分析及编写工程概算书;
6.3.4如甲方需要额外的电脑影像效果图,甲方需负责制作费用,按每张人民币 元计算;
6.3.5如甲方需要额外方案汇报图册(超出4.3条款的数量),甲方需负责制作费用,按每本人民币 元计算。
6.4货币兑换:如任何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 (包括差旅费)涉及货币兑换,其兑换率将按甲方汇款当日的兑换率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的任何变动均需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违约方则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毁约方应据实补足。
7.2除不可抗力和乙方的原因外(正当拒付、乙方同意延期付款时除外),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每延误一天,按应付合同金额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3除不可抗力以及其他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进度和期限提交设计成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0.3%向甲方偿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7.4乙方所交付的设计成果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除负责赔偿外,乙方还应按本合同总额的1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据实补足,但违约金最多不超过设计总费。
7.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予以整改。因乙方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视为乙方单方面毁约,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据实补足。但违约金最多不超过设计总费。
7.6乙方为甲方设计的工程图纸及有关数据版权专有,甲方不得随意转让,若有其它使用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本设计项目的室内设计图纸、方案等一切智力创造成果的知识产权在甲方完全支付清全部室内设计费用后,归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提交甲方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
第八条:合同保密性
合同当事人对本合同及合同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及相关资料,违反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以协商为重。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合同变更等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双方签字日不得超过五日),一式四份,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无
合同附件:
- 设计任务书
- 设计进度表
- 各阶段设计应提交文件清单(可作为附件提供,也可直接写入合同)
- 项目设计小组成员名单
- 其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盖章及签署): (盖章及签署):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XXX项目
室内精装修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XXX项目室内精装修设计
项目地点:
甲 方:
乙 方: (设计单位)
设 计 协 议 书
甲方 (我方) 公司委托乙方 (设计单位) 公司就 项目提供( 委托内容 )服务,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标准条件
第一条 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1 “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长沙市已颁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文件。
1.2“服务”指本协议设计任务书所述的,按照协议由乙方完成本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1.3 “货币”指人民币元,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条 解释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顺序:
- 本合同协议(由标准及特殊条件、担保条款(如有)三部分组成)及附件
- 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承诺
-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有)
- 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 中标通知书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第三条 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标准
3.1 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标准等见第二部分规定。
3.2甲方为建造本项目所需要的设计服务的任何内容,并不会因为本协议的局限而被视为遗漏,乙方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规划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所需的全部设计文件。
第四条 设计服务费
4.1 本协议设计服务价格总额及费用明细见第二部分的规定。
4.2 本协议第4.1条规定的设计服务价格总额为固定价格,该价格包括所有人员费用、印刷打印出图、电子版图纸刻录费用、通讯、差旅、交通、设计补充完善等所有在乙方执行本协议所述的服务中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此价格不以任何理由改变。
4.3 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
乙方完成的设计成果经甲方及设计监理(如有)确认后,由甲方付至乙方在中国的账户。如本合同约定以人民币支付的,甲方付款同时,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相应正式票据。如本合同约定以外币支付的,乙方应于付款前按外汇管理及税务机关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劳务费发票原件等相关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当期及后续应付款项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此项约定是甲方付款的重要前提条件。
4.4税收
乙方应承担与自身履行本合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同时甲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或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之义务。所有税费已包括在设计服务价格中。甲方亦应承担与自身履行本协议应承担的税费。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 设计职责
乙方应采用符合国家及长沙市规定、规范和标准的正确的惯例、技术和工程规范,并使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和经济高效的材料、设备、装置和方法履行服务内容。
5.2 设计成果
5.2.1乙方的方案和设计成果,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视为完成: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及长沙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要求;满足甲方报批的要求;但甲方的签收、图纸审查单位以及报批手续的通过、甲方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并不证明设计工作的完成;满足甲方对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的要求。未做规定的设计文件,按照本协议第二部分的规定执行。
5.2.2乙方必须对提交给甲方的设计成果的合法、真实、准确性负责。
5.2.3乙方在每个阶段得到设计监理(如有)、甲方对设计成果的书面认可并正式提交甲方之后,方可视为此阶段工作之完成,在此前提下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5.2.4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及其它文件,只能应用于本协议书中的项目。双方不能将这些设计成果运用在其它项目中。
5.2.5乙方应按照第二部分规定的内容、深度要求、数量和时间、形式向甲方提交目录清晰的设计文件和书面报告。乙方每次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和书面报告的同时应提交电子文件(光盘),设计图纸必须为CAD文件(后缀为.dwg),电子文件是设计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未提交电子文件,视为逾期提交设计成果。电子文件的命名应与目录保持一致。
5.2.6 如甲方在设计阶段即建设过程中更该项目名称,乙方应当接受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将所有的往来文件及图文名称更改正确,甲方无需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更改名称后,本设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不得在中国从事与本协议项下义务相冲突的商业或职业活动;
5.4 本协议履行期间内和在协议终止后,在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泄漏与本项目、本协议、本服务或甲方的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否则, 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5.5 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乙方均应对由于其自身、或他们的人员或代理的错误行为、疏忽或违约(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疏漏、功能缺陷、侵犯知识产权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者造成的损失、损害、死亡、费用、诉讼、要求和索赔),向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6 乙方自行决定并自负费用为乙方与本协议执行有关的人员投保保险。甲方不对乙方的员工或雇员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意外或损伤负责。
5.7 乙方编制的文件权属: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享有所有权,乙方可享有属名权;甲方应尊重乙方的顾问服务工作文件,乙方有义务保护顾问服务工作文件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5.8乙方的人员:乙方应雇佣并提供具备政府规定的执业资格并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的有经验的人员履行服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进行分包或转包或更换附件所列出的的设计人员。
5.9 设计监理:如果甲方指定任何第三方作为设计监理单位,乙方要积极配合并接受该设计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有关指示。
5.10过程的监督及配合: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关过程设计文件、定期参加工程监理例会(每月不少于两次)、技术交底,施工监造配合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期相关工作,并将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书面汇报。
5.11如本工程采用工程设计担保保函,则关于担保范围及担保内容详见本协议附件三的相关约定。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6.1甲方应提供的支持及相应文件:甲方将选择有经验的工作组,以密切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提供设计原始资料清单见第二部分。
6.2 决定:甲方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就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的事宜做出决定。
6.3 在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下,甲方应按期支付乙方设计费用。
6.4 如果因甲方原因或有关部门造成此建设工程停缓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甲方确认完成工作部分相应的费用。
第七条 设计变更
7. 1如设计文件已经甲方书面确认,但应甲方要求,需对已确认的设计内容进行整体颠覆性的增减、调整且变更部分已超过面积的10%,从而影响工作进度及成本费用,乙方应于上述变更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送交设计变更申请,并注明变更范围、内容及费用和时间的影响,双方应就变更事项进行协商,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延误设计完成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追究乙方之违约责任。除本条所述的其他设计变更,设计费用不予调整。
7.2如乙方认为乙方案应进行调整,应向甲方递交书面变更申请,甲方接到乙方的设计变更申请,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甲方未书面签认,乙方不应展开工作,如自行修改方案设计及图纸,所有的设计返工及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7.3因乙方设计文件不符合本协议规定及甲方要求或国家、长沙市有关规定,或者违反行业标准而导致的设计修改,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要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修改直至符合本协议所规定及甲方的要求为止,因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准时递交符合本协议设计要求的设计成果(含电子版)、未按甲方要求出席相关会议的,乙方必须支付甲方一定的罚金,罚金为自合同约定应完成设计工作之日起,每延误一天,赔偿设计服务费用的0.5% ;未出席相关会议的,每延误一次,赔偿设计服务费用的1%,上述罚金由甲方在支付下次设计费用时直接扣除。如延误天数超过7个日历天或拒绝、延误出席相关会议超过2次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终止通知书自甲方发出之日起生效。届时乙方需按本合同设计费的 %承担违约责任。如本合同实行采用担保方式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担保公司提出索赔。
8.2在乙方未有违约责任并已具备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情况下,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服务费用,甲方应支付乙方一定的罚金。罚金为每延续一天,赔偿逾期应付款项的0.5%。如延误天数超过30日,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暂停设计服务或终止协议,非甲方原因的除外。
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协议的终止
10.1在以下情况发生后,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终止通知书自甲方发出之日起生效。
(A) 若乙方不能按照协议规定履行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完成设计工作、延误出席相关会议、拖延与其他单位配合或其工作无法满足甲方对设计水平及设计深度、进度、服务等情况发生时,或者在甲方后来书面同意的延期内,未能采取履行协议规定(包括明示或暗示的)义务的补救措施;
(B)如果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C)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10.2终止情况下的支付
10.2.1如果本协议因甲方原因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A)甲方根据乙方已圆满完成并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工作支付设计费用。
(B)甲方向乙方已经支付的阶段设计款项,乙方可不退回,但需完成相对应的设计工作。
10.2.2如果本协议因乙方原因终止,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向甲方偿还并支付下列费用:
(A)如因乙方之违约行为,致使前期甲方已支付设计费用的设计成果无法继续使用或实施的,乙方应退还甲方该部分设计费用。
(B)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应承担之违约及赔偿金额。
10.3资料的使用
合同终止通知发出之日起,甲方可招请其他设计单位继续完成本项目,招请的设计单位可无偿使用乙方已制作完成的设计资料,乙方应在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偿返还与本设计任务相关的全部设计资料,包括电子版,否则,乙方按逾期完成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语言及通知
本协议解释、乙方的设计成果、设计咨询及会议所用语言为中文。由乙方提供的翻译人员,甲方无需追加设计费用。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用书面的形式,并本协议载明地点收到或交予双方的联络人时生效(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话,或电子邮件,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双方通过上述方式(包括但不限以下形式)联络,以确保双方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定义
本协议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瘟疫、特殊政治事件。
12.2并非协议违约
只要不能履约是处于不可抗力事件、且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为履行协议的义务采取了所有小心合理的补救措施,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出具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关行政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之书面证明,则该方未完成协议项下相应部分的义务不应视为协议违约。
12.3延期
受不可抗力影响,协议规定的需完成任务的时间应相应延长,所延长的时间应与不可抗力影响该方不能履行义务的时间相同。
12.4支付
在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服务的期间内,乙方有权继续得到协议条款下规定的并已成功完成的设计服务款项。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书及其条款的含义、解释和各方之间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长沙市法律管辖、约束及保护,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变更、终止、效力、争议解决等均应依中国法律进行。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通过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若在项目设计合同中使用担保条款则保留此部分,若不使用则删除)
- 设计履约担保:
- 设计履约保函的提交:
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向甲方提交由担保公司出具的、以甲方为保函受益人的设计履约保函,乙方提交设计履约保函是具备与甲方签约资格的必要条件。如乙方未按时提交或未提交设计履约保函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 履约保函的担保范围:
保证人在保函金额内赔偿因乙方不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各种违约罚金。如:
-
-
- 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拖期。
- 因乙方设计失误、忽视、遗漏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设计错误、事故。如:钢筋超量、计算错误,参数选择错误等。
- 未经甲方同意更换主要设计人员。
- 不履行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变更设计。
-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设计签字责任。
- 侵犯甲方及第三方知识产权。
- 重大设计功能缺陷。
- 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 履约保函的保函金额:
-
为本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 元)。保证人在保函项下累计承担保证责任所赔付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保函金额。
-
- 履约保函的反担保:
由乙方与担保公司协商确定。通常情况:在担保公司为乙方提供履约保函之前,乙方须向担保公司提供与履约保函金额等额的反担保。乙方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取得履约保函的必要条件。反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
-
- 乙方交存保函金额 20 % 的反担保保证金;
- 第三方为乙方向担保公司提供由担保公司认可的、保函金额 80 %的反担保,即以担保公司为受益人的反担保保证书或银行保函;
- 设计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备案后第28个日历天(含第28个日历天)止。
- 保函有效期满后甲方将保函退还乙方,乙方可持保函办理撤销反担保的手续。
- 保费:由乙方与担保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一次性计收,为保函金额的 ‰(不低于2000元)或由乙方与担保公司另行约定。
-
第三部分 特殊应用条件
A 参阅第一部分条款
-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
本项目名称为:XXX项目
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容积率 ,建筑总面积 万平方米。此建筑总面积为暂定值,以最终报规划局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 服务范围、内容
2.1 服务范围:
2.1.1 概念设计:概念构思及平面调整
1)审核建筑设计图纸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根据室内装修最终完成效果要求对建筑户型平面进行优化调整。
2)构思并确定室内设计艺术风格、主题表达、室内环境氛围的营造手法。
2.1.2方案设计:(具体要求见方案设计任务书——附件一)
1)方案设计展示板或图册:
2)方案概算书
3)制作完成满足中国政府及甲方要求的全部相关设计文件;
4)设计深度满足国家相关设计文件的规定。
2.1.3 初步设计:(具体要求见初步设计任务书——附件二)
司员筑 .1.1公共空间的效果图意物配置设计、现有树木整形及移栽建议、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协助甲方完成在与精装相关的配合工作。制作完成满足中国政府及甲方要求的全部相关设计文件;设计深度满足国家相关设计文件的规定。
1)初步设计图纸。
2)主要部位的电脑效果图。
3)饰面材料实物样板。
4)装修部品建议图集。
5)初步设计概算书。
2.1.4施工图设计:(具体要求见施工图设计任务书——附件三)
司员筑 .1.1公共空间的效果图意物配置设计、现有树木整形及移栽建议、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协助甲方完成在政府相关部门报审工作。制作完成满足中国政府及甲方要求的全部相关设计文件;设计深度满足国家相关设计文件的规定。
1)施工图设计图纸。
2)装饰材料表及样板。
3)精装修预算表。
4)配合专业厂商进行部品深化设计。
5)配合建筑设计方进行设备设计调整。
2.1.5 施工设计配合:
根据需要,司员筑 .1.1公共空间的效果图意物配置设计、现有树木整形及移栽建议、按时参加施工阶段例会,及时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参 与各阶段验收工作,配合现场设计洽商变更。
2.1.6设计总控:(无总控单位时可删减此项):
业主委托设计方作为项目的室内精装修设计总控单位,配合业主完成整个项目室内精装修设计进度及质量的控制,充分协调各单项设计之间进度以及解决个单项设计之间的冲突。
2.2服务地点
本协议所规定服务地点:
2.3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要求、时间进度、数量和规格
(1)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
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4)的要求,同时满足业主提供的各阶段设计任务书要求。
(2)时间进度要求
序号 |
工作进度 |
时间节点 |
提交图纸内容 |
1 |
概念方案设计 |
||
2 |
方案设计 |
||
3 |
初步设计 |
||
4 |
施工图设计 |
详细时间节点及设计方提供图纸要求双方以附件形式明确。
(3) 数量和规格:
A、设计方应向业主提交以下图纸:方案设计图纸8套;初步设计图纸8套;施工图:10套;相应节段各专业电子文件光盘一份。
B、此数量不包含设计过程中报批以及业主与设计方沟通所需图纸;
C、超出以上数量的图纸执行合同第4.2条。
2.7限额设计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精装修 阶段限额设计表》
2.4协议价格及费用明细
2.4.1本项目总设计费为 万元整(¥ 元整)(需要详细的设计费计算说说明)
2.4.2本项目设计费在基础条件(总建筑面积 平米)变化不超过5%的前提下,设计费总额不作调整;
2.4.3合同部分设计工作因专业设计需要业主自行委托其他单位设计的,设计费作相应扣减;
2.4.4在阶段设计成果完成经业主认可后,因业主原因修改设计的,工作量不超过10%的,原则上不增加设计费。超过10%的部分,双方另行协商,以合同附件形式明确;
2.4.5 各阶段设计费分配比例如下:(一体化设计时使用)
阶段 |
设计费金额 |
占总金额比例 |
方案设计 |
¥ 万元 |
20% |
初步设计 |
¥ 万元 |
30% |
施工图设计 |
¥ 万元 |
40% |
施工设计配合 |
¥ 万元 |
10% |
2.5 晒图费:
2.5.1设计方应及时配合业主增加图纸的要求;
2.5.2因设计方原因造成图纸不能及时交付业主有权按本合同第一部分第8.1条之相关规定追究设计方之违约责任。
2.5.3合同约定设计方需提交图纸范围外的晒图费用由业主承担,由业主向设计方或提供晒图服务的第三方统一支付。
2.6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2.6.1支付方式:以转账支票支付(设计方应在业主支付任何款项之前提供正式发票,否则业主有权拒付当期及后续应付款项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6.2支付时间和条件:(一体化设计时使用)
序号 |
支付条件 |
支付金额 |
占总金额比例 |
预计时间 |
1 |
合同签定10个工作日内 |
¥ 万元 |
10% |
|
2 |
方案设计完成经甲方书面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 |
¥ 万元 |
10% |
|
3 |
初步设计完成经甲方书面认可后15个工作日 |
¥ 万元 |
30% |
|
4 |
施工图设计完成经甲方书面认可后15个工作日 |
¥ 万元 |
40% |
|
5 |
施工设计配合完成、竣工验收获得通过15个工作日内 |
¥ 万元 |
10% |
|
施工设计配合完成、竣工验收获得通过15个工作日内,包括合同尾款及因建筑面积增减所带来的设计费用增减的结算款 |
2.7账户资料
设计方账户:
2.8业主需提交设计方的基础文件
2.8.1建筑设计图纸
2.8.2设计任务书
- 其它
3.1设计人员名单:
责任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项目总负责 |
||
项目负责人 |
||
专业负责人 |
||
专业设计人 |
||
专业设计人 |
||
专业设计人 |
||
专业设计人 |
||
专业设计人 |
||
专业设计人 |
3.2通知地址
业主的地址:我方地址
电话:
传真:
设计方的地址:
电话:
传真:
3.3双方授权代表
业主:
设计方:
B:附加条款
1)、设计人员不得指定唯一性产品用于工程中。任何产品的使用必须经过业主的书面确认。
代表业主: |
我方 |
代表设计方: |
||
姓名: |
姓名: |
|||
职务: |
职务: |
|||
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章) (章)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合同附件:
附件一 方案设计任务书
附件二 初步设计任务书
附件三 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附件四 限额设计表
精装修 阶段限额设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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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户型类别 |
对应面积 |
单位 |
限额(元) |
包含内容 |
说明 |
本表内容根据不同设计阶段进行填写,完成后随设计任务书一并下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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