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
家庭住址:
电话:
代理律师:
电话:
申诉人因不服 县人民法院() 刑初字第 号刑事判决和 刑终字第 号刑事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申诉人由此遭受了极大的人身伤害及精神损失,为证清白,特向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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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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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因不服 县人民法院() 刑初字第 号刑事判决和 刑终字第 号刑事裁定,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申诉人由此遭受了极大的人身伤害及精神损失,为证清白,特向 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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